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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树立和巩固良好的工作作风,现就我局的服务做出公开承诺:
    一、规划管理:
      1、用地规划审批。审查建设项目选址、提出规划设计条件,9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9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发征地定线通知书,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个工作日内办结。
      2、建筑工程规划审批。办理定点设计要求通知书、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9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查施工图,9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石家庄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定位放线通知书、验线通知书,9个工作日内办结。
      3、市政工程规划审批。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或施工图需要完善时发放施工图审查意见(函复意见卡),9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图批复、工程定线通知书、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建设管理:
      1、各项建设手续材料齐备、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报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审查备案、监理合同审核备案、施工合同审查备案、墙改与建筑节能审批1个工作日办结;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随来随办;施工图审查待正式受理后,一般项目2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级和一级项目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内办结。
      2、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门类齐全的评委专家库,严格履行职责。各项材料齐备,符合要求条件,有招标人自行招标备案、资格审查报告备案、招标文件备案、评标定标报告备案及合同备案手续的,随来随办。
    三、城市管理:
      1、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处理各种违章,做到处理及时,处罚适度,不推委拖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的违章行为在一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并及时按法律程序做好立案申报工作。
      2、市政设施:对申请办理雨、污水接户等手续的单位,具备条件的,保证在二日内办理完毕。遇有突发事件,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遇有市政设施出现紧急抢修情况,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抢修。
      3、路灯维护:城区规划道路安装路灯的路段,按时开、闭灯,灯坏即修。
      4、园林绿化:在接到伐移树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权限审批或上报;临时占用园林绿地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权限审批或上报;经批准的应按规定收取费用,并核发伐移树木、临时占用绿地的《许可证》。
      5、防震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时,管委会主要领导亲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组织4小时内全面开展工作,根据灾情及时向市政府乃至省政府报告,并接受上级指挥。
      6、防汛工作:做好汛前检查,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抓好防汛队伍建设,遇到险情能召之即来,及时投入抢险。
    四、取水许可审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进行审批。年取水量在审批权限内,自收到取水申请之日起,6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取水单位或个人。
    五、房产管理:
      房产交易权属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抵押登记,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补证登记,自登记之日起60天后20日内办结。初始登记,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办结。房屋租赁备案,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
    六、违诺监督与投诉:
      规划建设局综合处为局内自我约束负责机构,监督各处执行承诺情况。如果您对我局工作不满意,请根据上述承诺直接找责任部门询问或拨打投诉电话:5961832。如果两日内得不到答复,可向开发区纪检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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