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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地税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税政管理科、征收计会科、征管法规科、监察科;稽查局;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管理三科。
负责下列税费和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车船使用税;6、房产税;7、屠宰税;8、资源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企业所得税(包括地方国有、集体、私营企业)11、印花税;12、筵席税(未开征);13、城市房地产税(涉外企业征收);14、车船使用牌照税(涉外企业征收);15、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6、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附征);17、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18、义务教育费;19、乡镇企业管理费;20、人防建设工程费;21、文化事业建设费;22、基本养老保险费;23、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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