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局长接待日

  一、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为局长接待日时间。全局干部、职工均可在接待日直接向局领导反映实际问题。
  二、局长接待日一般由值班局长或分管局长接待,由有关科、室参加,并做好详细记录。
  三、一般性问题提倡逐级反映,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分局、科、所。重大问题要从热爱税收事业,热爱税务工作的角度出发,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反映情况。对局工作布置、干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奢侈腐败等违纪违法方面的问题、基层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都可直接向局领导反映。
  四、为了方便基层干部反映情况,局将在东、西区分局设立合理化建议箱,由办公室掌握定期开箱,把反映的问题逐件登记,并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对于科学的、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将随时落实和督办,做到件件有回声。
  五、为了方便基层干部反映情况,局组成查访工作队,主管监察的局长任队长,各科长(主任)为成员。主要是走访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深入各分局和纳税户,变上访为下访,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听取基层税务人员和纳税户的呼声和建议,及时发现、查证、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和苗头隐患,排查并化解矛盾,受理和解决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户反映强烈的问题。

监察员工作制度

  一、专(兼)职监察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检查所在单位税务人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法律和制度情况。并要建立“五录”,即:执法检查日记录、票证内外审记录、走访纳税人记录、廉政记录、过失记录。
  二、负责或配合科长、分局长抓好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事先有安排,事中有记载,事后有效果。
  1、搞好每季一次的执法检查日活动;
  2、每季抽查2-3名税务人员的执纪、执法情况;检查的重点放在税收政策执行、票证填开、税款征解、分管工作的落实以及各项廉政制度的执行情况;
  3、结合本单位实际,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线索及时向本局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并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搞好案件查处工作;
  4、搞好廉政教育,监督落实好上级及本局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及时反馈给主管局长。
  三、定期召开纳税人和税风税纪监督员座谈会,定期走访当地党委和政府。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税风税纪的好转和队伍的清正廉洁。
  四、做好检查、审查的记录、分析,每季结合执法检查日活动,将工作情况简要向上级及本局监察部门书面汇报一次。
  五、落实好内、外部政务公开工作。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版权所有
地址:石家庄市黄河大道151号 邮编:050035 电话:86-311-596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