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为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地税部门行业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繁荣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塑造良好的地税形象,高新区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区推行社会服务承诺。 一、地税人员在办税和执行公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按有关法律程序办事,做到公正执法,依率计征。 二、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杜绝吃、拿、卡、要、借、占、报等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在岗在位。 三、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做到即来即办,不拖不压,一般日常申报,只要手续完备受理后五分钟之内办理完毕;办理税务登记,只要手续齐全,受理审核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纳税人购买地税发票,只要符合规定,手续齐全,随来随办。 五、推行首问责任制,接待纳税人做到不推不拖,谁接待,谁负责到底。纳税人咨询有关税收政策一般当即予以答复。当即不能答复的问题,3日内答复,需要请示上级的5日内答复。 六、严格稽查程序,坚持依法稽查,对纳税人的日常检查一般每年不超过一次,减轻纳税人负担。对纳税人的行政处罚做到违法事实认定正确,处罚程序合法,处罚结果公开。 七、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税务机关在收到上级有关税收政策、法规文件后,及时利用税务法规公报、办税服务厅公示等多种形式宣传公开。 八、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构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一般案件受理后60日内作出决定,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并直接答复申请人。 九、要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仪表端庄,配戴上岗证。 十、文明办税,使用文明用语,对纳税人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税服务厅洁净整齐,备有饮用水、座位、笔墨等方便纳税人的服务项目。 如果发现地税人员有违反上述承诺行为,可向各级地税监察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河北省地方税务局:0311-8626522 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0311-6077324 石家庄高新区地方税务局:0311-3837212
|
|